固定資產沒有票,折舊怎么辦?
添加時間:2023-05-08解答:
是什么性質的沒有票(發票)?
如果是企業盤盈或接受別人捐贈的,沒有發票也可以的或正常的,按照稅法規定就先交稅,然后固定資產折舊就可以正常的稅前扣除了。
如果固定資產是外購的,因為銷售方倒閉、注銷等原因導致無法補開發票的,能證明業務交易的真實性,滿足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以證明材料的,沒有發票也不影響稅前扣除。
如果固定資產是尚未取得發票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79號)第五條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后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后12個月內進行。
如果固定資產是向個人購買的二手設備或二手車的,可去稅務局或二手車交易市場申請代開發票,免征增值稅的。
如果固定資產是從境外進口的,沒有發票也是正常的,也是可以按照付匯等作為計稅基礎,折舊可稅前扣除。
當然,上述情況都不符合的,該固定資產沒有發票的,則折舊不得稅前扣除,匯算清繳時做納稅調增。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因此,前期因無發票導致的納稅調增,在取得發票后,可以按照規定進行追補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