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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實繳最后期限未到位,有什么后果?
1、董事責任
給股東發書面催繳書,給股東出資的寬限期不得少于60天。
如果未發書面催繳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有責任的董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責任(喪權)
如果寬限期還是沒有實繳到位,股東喪失其未繳納出資的股權。
3、喪失股權的處理
喪失的股權應當依法轉讓或者注銷;六個月內未轉讓或者注銷的,由公司其他股東按照其出資比例足額繳納相應出資。
粵ICP備1912255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