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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起征點是多少?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如何規定?
添加時間:2025-05-21
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是什么?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從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至10萬元(季度由9萬元提高到30萬元),并沒有調整增值稅起征點。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是超過部分納稅還是全額納稅?
答: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需要就銷售額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免稅政策是否只針對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
答:該規定不僅針對按月納稅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也適用于按季納稅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30萬能否免征增值稅?
答:如果是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當月是無法享受免稅的;如果是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那么季度中某一個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是可以按規定享受免稅的。
新辦或注銷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是按照實際經營期享受還是按季享受優惠?
答:從有利于小規模納稅人享受優惠政策的角度出發,對于選擇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不論是季度中間成立還是季度中間注銷的,均按30萬元判斷是否享受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