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封關前后的各項稅收政策對比
添加時間:2024-01-18
你是有這樣的疑惑,海南封關前后各項稅收政策有什么不一樣?
封關前
01企業所得稅政策
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對企業符合條件的資本性支出,允許在支出發生當期一次性稅前扣除或者加速折舊和攤銷。
02個人所得稅政策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03“零關稅”政策
在全島封關運作前,海南自貿港“零關稅”政策通過“一負三正"清單管理實施,即企業自用生產設備的負面清單,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企業生產原輔料和島內居民消費進境商品的三張正面清單。
04其他政策
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人民幣,不限次數。
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政策:對境內建造船舶企業向運輸企業銷售且同時符合條件的船舶,實行增值稅退稅政策,由購進船舶的運輸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內外貿同船運輸船舶加注保稅油、退稅油政策:對以洋浦港作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稅油;對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產燃料油,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啟運港退稅政策:對從經停港報關出口、由符合條件的運輸企業途中加裝的集裝箱貨物,符合前款規定的運輸方式、離境地點要求的,以經停港作為貨物的啟運港,也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
封關后
01簡稅制
全島封關運作時,將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稅費進行簡并,在貨物和服務零售環節征收銷售稅;全島封關運作后,進一步簡化稅制。封關后,稅制簡化只征收銷售稅,同時方案提出,將降低間接稅比例。
02企業所得稅
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負面清單行業除外),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
03個人所得稅政策
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而是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04零關稅
全島封關運作、簡并稅制后,海南自由貿易港對進口征稅商品實行目錄管理,目錄之外的貨物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免征進口關稅。
所謂封關運作,就是由海關劃出一個特定范圍,進入此范圍的貨物相當于已進入國內,但還沒通過海關。在這個基礎上,中央將給予海南島零關稅的特權。我們認為,未來海南自貿港將是貨物零關稅和進出高度自由的區域,絕大部分的貨物進入海南都是沒有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
此外,海南在服務貿易方面,也將做到國內其他地方難以復制的"自由”。境外的服務貿易提供者,到海南來從事服務貿易將實行國民待遇。
“封關"之后,我們從內地去海南,會有一道海關,類似當年深圳和珠海的“二線關”。但海南實施的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政策。所以,這個內地和海南之間的“二線關”,接近于一個真正的海關。